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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考了!一建三证同时作废!
发表于2025-07-07 10:20:54 浏览数:2130 造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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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李某喜一建三证全部被作废

7月2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一名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公告,从公告中得知,其从2021年开始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年先后取得三本证书,分别是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

省人事考试网拟对其已经取得的三本证书做无效处理

原文如下:


关于考生李某喜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公告

经核实,考生李某喜(身份证号:362330********6170)在2021年和2022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工作单位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

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3年、2024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拟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2022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1**8;2023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30903436000000**1;2024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03420240936000002**2),并给予其2021年、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生对违纪违规处理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7日17:00前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认可违纪违规处理意见。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根据应试人员填写的通讯地址通过EMS寄送给应试人员,同时,将通过短信告知应试人员,请注意查收邮件及短信息。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视为已告知并送达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之后不再以其他形式进行告知。


未完待续

据网友的推测,该考生最近应该是被人举报了,举报人很可能是中介。

图片

通过查询这位考生的注册信息可知,该名考生的确存在“挂证”的嫌疑,其证书注册变更有21条记录,注册过的公司有11家,间隔最短的不足一个月时间,最近的一次注册成功是6月12日。

然后7月2日就被通报处理了.......


倒查11年!一建证书作废!

莱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3日发布《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傅**成绩无效公告》,傅**报名参加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决定给予傅**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也就是说,她的一建证书,10年后无效了

通告截图如下:


不得不说,大家在报考一建的时候,一定不要使用虚假材料,譬如:学历、社保证明等。宁可多等几年,也不要使用虚假材料报考!


因被举报而撤销证书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此前,蔡某某一年通关的二建+一建双证被撤销
  • 7年前,蔡某某冒用中交某公司名义报名考试;
  • 7年后,一建二建双证同时被住建厅作废!
另有杨娇和周晓玲一建三证全部作废,都是三年三证。

倒查7年!一建二建双证同时作废!

1月20日,福建人社厅官网消息:福建人社厅、住建厅联合发文,撤销了一位考生2018年考取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证书


经查,考生蔡**,在 2018年报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研究决定,取消蔡**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据了解,蔡某某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报考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原因是冒用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报名考试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当事人蔡某某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目前在福建某路桥建设集团注


两年后才开始注册:

四库一平台显示:蔡某某18年考取一建证书后,于2020年1月初始注册公路专业在福建省某公司,2020年6月份又增项注册市政专业,在23年6月份证书变更注册到福建省另外一个路桥集团。
此次资格证被撤销,其注册证也会被撤销。2018年考过,如今又被精准发现,大概率是被举报的,真是亏大了。

注意!虚假承诺可能要被秋后算账

那些报名条件不符合,虚假承诺的考试注意了,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被发现了都会取消成绩和合格证书。

这种秋后算账,追查取消多年前证书的大多是被人举报的。这样的取消往年成绩的事儿也不少,比如:

2023年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一个公告,取消了王某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证。


经调查核实,考生王*(身份证号:2107***********613)报名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和监理工程师考试,未按真实情况填报信息,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属不实承诺。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取得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903421000002161)和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504821000001239)无效。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9日

住建部2023年7月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建督撤字〔2023〕82号:叶姓考生利用假的学历考过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被福建住建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宣布证书无效。


叶绍春:

经调查核实,因你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宣布你的执业资格证书无效,你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5月6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47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7月13日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了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目前那些资格不符合而已经拿到证并注册成功的要保持低调,别被人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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