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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
      发表于2025-01-15 19:54:38 浏览数:355 造价知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最新要求,最大限度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创造创业激情,促进湘潭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档案存放在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


      本中心对档案存放在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及时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但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表现良好,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对比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备注:符合第五项的参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

      (三)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2年;

      (四)中专、中职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等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档案存放在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只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如下;

      1.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选择“首页-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陆智慧人社APP,选择“人事人才-职称申报”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完成资料复核、方案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纸质参评材料(含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集中收取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30日,接收地点为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湘潭大道157号)。参评人员线上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上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3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资格审查程序


      (一)个人自审

      申报人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三)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核查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资格复核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改办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资格复审

      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等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民营企业未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直接参评中级的不需要提供);

      6.连续4年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需要提供);

      7.劳动关系佐证材料。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的,不须提供。如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须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的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可受理其职称申报。

      8.相应年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附件4);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附件5);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6);

      11.本人撰写的、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述职报告(一式3份,装订1份,另备2份);

      12.任现职以来业绩、奖励(荣誉)证书等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专著、论文复印件;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1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享受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详见附件7)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7.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7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15项为非必备项,没有可不提供。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手写签名,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粘贴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且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改办将不予接收。

      3.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未按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一体化平台或公共服务网厅导出端导出,纸质版盖章后交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子版以 “某某县市区(园区)+(助理)工程师+申报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420351418 @qq.com。


      评审收费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中级职称评审费215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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