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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6-10-23 15:56:52 浏览数:2345 造价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工程造价业务对口单位,各会员单位:

      根据《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2026年工作安排,我协会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范围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执业满一年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工作。

      2、评价依据

      《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价协〔2026〕50号),可登陆中价协官网(http://www.ccea.pro)下载查看。

      3、进度安排和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及个人申请阶段(2026年10月19日~11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程造价业务对口单位(以下统称“省级协会”),为中价协信用评价的初审机构,应及时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拟申请人参加信用评价。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价协官网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填报后提交至相应省级协会进行初审。

      申请人为水利或交通专业的,须先进行预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省级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报信息。

      (二)初审阶段(2026年11月)

      各省级协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审,在11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提交至中价协。

      (三)终评阶段(2026年12月)

      中价协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终评。

      1.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公开发布。

      4、联系方式

      中价协行业自律部:010-68331822-1

      技术支持:010-62041661

      声明: 仅供交流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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