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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这份文件可以说得上是新版《资质标准》出台前的重磅文件了,也能从中看出未来资质改革的一些动向。
本文将根据住建部最新政策对各类现行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资产、企业业绩、人员要求进行汇总,详见下文!
住建部现行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人员要求汇总











四库一平台企业业绩等级说明
注意!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全国入四库一平台,且业企业业绩必须为A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四库一平台无业绩将不再受理资质审批申请。
9月13日,住建部官网发文《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其中明确了企业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注意,此条内容是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全部资质,并不是只针对2019-03-26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建办市〔2019〕20号文中要求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此条内容明确了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建筑、市政总承包以外凡是住建部审批的43项资质类别也均必须要入库,且业绩必须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业绩。
也就是说施工资质7类: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升一、一升特必须要入库。
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由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确认。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根据有关专业部门要求执行。(此五类四库一平台不需要录入)。
注意,以上资质类别凡是由住建部审批的的资质业绩必须要入库,且企业业绩必须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业绩,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结语:原住建部负责资质审批的资质类别只有两项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升一级资质申报为A级业绩,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升特级资质没有业绩要求业绩等级,那么住建部通知发布后计划资质升级申报的企业要注意了,除房建、市政总包二升一级资质外,其他均面临这挑战,但是2023年9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为资质申报的窗口期,因为除房建、市政资质外其他的目前还没有要求录入平台,注意通知要求的是业绩2024年1月1日起才执行,如果业绩没有入库的其他项资质类别的企业可以着手资质申报准备工作,赶上升级的末班车。如果赶不上末班车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难度将更加艰难。(注:除资质申报外业绩入库要求外其他的均是2023年9月15日正式实施,房建市政总包资质升级按原政策通知要求执行。)
以下为住建部通知中业绩要求的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由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确认。
强化平台数据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人员责任,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数据变化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工程业绩如何才能认定为A级业绩?
首先讲一下什么是A级业绩;工程业绩之前已经给大家讲过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看看小编之前的文章;业绩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B、C、D四个等级,四个等级分别为审批等级,如下:
A级业绩:省级住建厅认定业绩
B级业绩:市、州住建认定业绩
C级业绩:区、县住建认定业绩
D级业绩:企业自主申报业绩,无认定
这样区分就很显而易见了,审批认定等级越高,对企业申报升级就会越权威,也就为什么各地省厅在认定企业升级时会要求异地业绩必须为A级业绩了。
那么如何才能把业绩等级审批到A级业绩呢?下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A级业绩全认定流程:
一、企业需在施工地住建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备案,领取企业在当地的企业CA锁。
二、CA锁开锁,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历史业绩补录”。
三、基础资料的录入,把业绩的各项指标,五方六项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包括标点符号,在填写时,为方便系统采集完整,尽量把系统上的项目全部填写完整。
四、基础资料填写完成后提交区、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3到5个工作日审批完成;当审批完成,系统会自动上传到认定环节,认定大概也需要3到5个工作日完成。完成区、县级审批和认定后该条业绩上传四库就可以定为“C级”。
五、完成C级认定后,再继续提交市级审批,同样还是先审批,后认定,时间上也是3到5个工作日完成,当完成C级审批和认定后该条业绩直接上传四库的话认定等级显示就是“B级”;这里要注意的是在系统上已经认定的业绩资料是否采集完整,如果不完整需要及时补充和佐证,否则在审批环节就会以资料不完整驳回审批申请。
六、完成B级业绩认定后,继续提交省级审批申请,省级审批和认定时间周期在5到15个工作日,期间同样也要把在系统的所有资料再次核实检查再提交申请;审批完成后就是认定,认定通过为A级业绩,不通过为B级业绩,不通过的话可以查看不通过原因再做资料修改和配合主管部门核查后再次提交就可以了。
为了大家更容易看懂审批的流程,给大家做了一个剖析图,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以上就是A级业绩完整的审批和认定的完整流程
对于各级资质的考核变化如下,暂不考虑征求意见稿内容,全部依据目前正在执行的文件:
特级
依据: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
编者说明:
建市[2015]177号文修改净资产考核指标。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一级
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注:其中不一致的,以建市规〔2023〕3号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建市规〔2023〕3号文恢复了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二级
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注:其中不一致的,以建市规〔2023〕3号为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明确了三级资质停办后,企业直接申请资质或者三升二的指标要求。具体如下: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现有三级资质可选择“增项”或“升级”升为二级资质。
1)三升二
考核:企业资产,企业业绩,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考核个人业绩),部分资质考核技术装备;
以资质升级方式申请二级资质不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业绩。
2)直接申请二级或增项二级
考核: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其中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以直接或增项方式申请二级资质需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不考核企业业绩。
以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如下指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业绩要求:下列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项或高度 35-50米 (不含 ) 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 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上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 (不含)) 的建筑工程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3)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4)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7)30 吨以上吊车 1 台。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挖泥船;
(4)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7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人。
(2)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人员
(1)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6 人、电工不少于 1 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
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3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5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1)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且人员齐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2 人。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各型压路机 3 台。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2 台;
(5)各型压路机 4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 台;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3)放线设备 1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5)涂层测厚仪 1 台;
(6)打桩机 5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9)经纬仪 1 台;
(10)水准仪 1 台。
(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 测试仪 2 台;
(2)线缆测试仪 2 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2 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 2 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2 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 1 台;
(7)光纤熔接机 1 套;
(8)光功率计 1 套;
(9)光衰减器 1 套;
(10)数字万能表 1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1 套;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2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施工机械设备:
(1)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2)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工程。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人。
总结:如果三级企业满足二级标准企业业绩要求,建议选择升级方式,考核内容相对简单,如果不满足企业业绩,选择直接申请二级的方式。
三级
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注:其中不一致的,以建市规〔2023〕3号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注:其中不一致的,以建市规〔2023〕3号为准)
编者说明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根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规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建办市〔2021〕30号文明确:三级资质停办,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以下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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